本报讯:近期,卫生部等七部门召开的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卫生厅副厅长李建国代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就做好我省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一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全国会议精神,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二要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分工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和投诉举报受理督办制度,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三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狠抓案件查处。严格执行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重点抓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和公立医院非法行医行为两类案件的查处,努力通过专项行动,做到四个一批,即通报公示一批违法违规医疗机构,吊销一批违法违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吊销一批触犯法律法规执业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责任追究一批工作开展不力的卫生行政部门和管理混乱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责任人。 李建国副厅长强调,医疗卫生服务和血液管理事关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并结合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创建“诚信医院”活动,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和血液管理,并督促各级医疗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确保医疗安全和血液安全,树立医疗卫生机构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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