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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范宁)“同一只基金,一家评价机构是五星,另一家评价机构却是四星,”习惯看星级选基金的省会老年基民周大姐抱怨,而青年基民刘先生则每周都要登录某知名基金网查看手头几只基金的最新收益率排名,好及时“杀”坏“基”、“养”好“基”。
但今后,这些方法可能得调整——证监会日前发布《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细读征求意见稿,看点多多,其中有关基金排名的约束共8条:
新规提到,任何机构从事基金评价业务并以公开形式发布评价结果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对不同分类的基金进行比较;二、对同一分类中包含基金少于10只的基金进行评级;三、对成立期少于36个月的基金进行基金评级;四、对处于建仓期的基金进行基金评价;五、基金评级的评级期间少于36个月;六、基金评级的更新间隔少于3个月;七、单一收益指标排名(包括具有点击排序功能的网站或咨询系统数据列示)的排名期间少于3个月;八、单一收益指标排名的更新间隔少于1个月。
业内人士分析,选基金看排名、看星级是最直接最简便的方法。然而,各机构的基金评级方法各不相同,五花八门,让不少投资者一头雾水。而新规的起草说明,则陈述了此次新规出台的背景:为了减少基金短评对投资人的误导,树立投资者长期投资的理念。刘先生则向记者表示,希望新的排名能更好的为投资者购基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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