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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围场县“短信事件”调查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手机短信越来越多地介入公众生活的各个方面。新的技术正在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对此不能视而不见。利用手机短信进行人身攻击与恶意传播的事件已经大量存在,给社会安定和谐造成了极大的挑战。在一些地方或单位,短信甚至还介入了当地的政治生活之中。在如何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合法处理相关案件的问题上,发生在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的“短信事件”给人们提供了一个鲜活的案例
法制网记者 孙继斌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位于河北省最北端。木兰围场曾是清代皇帝举行木兰秋猎之所,围场的名字由此而来。这里一直民风淳朴,宁静祥和。但2006年国庆节前夕发生的“短信事件”打破了这里的宁静,更在当地广大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事件的处理方式和结果以及当事人的不断申诉,使得事件的影响目前还在发酵着。
县里18位干部接到下流短信 妇联副主席因此被刑拘
2006年的国庆长假还有两天就要到了,像其他地方一样,县城的人们,包括机关干部都沉浸在即将过节的忙碌和喜悦之中。谁也未曾想到,一条突如其来的短信影响到了他们的心情和过节计划,也打破了小城的平静。
9月28日17时42分至17时56分,一条内容下流、矛头指向县人事局局长和副局长并涉及县委县政府的短信,由号码为13231482610的联通卡发出,8名县级领导和包括一些乡镇书记在内的10名科级干部收到了这条侮辱性短信。被侮辱人之一的县劳动人事局局长关利民,虽然未收到短信,但从别人的手机上看到了,于是在第二天即9月29日到县公安局刑警队报案。县公安局经研究后认为该事件已涉嫌构成侮辱罪,决定立案调查。
很快,卡的来源查清了。此卡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司机齐庚伟几天前在御道口乡购买的。据齐庚伟说,在下乡的路上,他姑姑———县妇联副主席齐凤雁打电话给他,让他帮着买张手机卡,以备“十·一”旅行用。在到了该乡卫生院后,本单位的两位干部下了车,他就到卫生院对面的小铺子花50元买了一张卡,回县城的第二天他就把卡给了齐凤雁。
因为齐庚伟开的车有明显的标志,当天又在附近吃了饭,所以卖卡的人记得很清楚。
9月30日下午4点多,公安民警将齐庚伟带到公安局。齐庚伟交待了上述情况。
当晚8时许,齐凤雁被传唤到公安局刑警大队。她承认了卡是她的,但否认发了上述信息。对她的其他表述,特别是卡的去向,因为未作笔录,导致公安机关与齐凤雁及其家人说法不一,这也直接影响了县委领导对事情的判断乃至事件的走向。
公安局的说法是:齐凤雁当晚承认了卡是她的,但却是别人让她以她的名义购买后又交给了别人,具体是谁她不能说。询问持续到凌晨1点多,未获进展。考虑到齐凤雁是个女同志,情绪又一直很激动,还是副科级干部,办案人员便让其弟把她领回了家。对这样的说法,齐凤雁和她的丈夫王春雨予以否认。他们向有关部门和记者都表示,齐凤雁从未说过这样的话,这是办案人员编造的。
10月1日上午,刑警大队再次将齐凤雁传唤到公安局接受调查。办案人员之一、刑警大队教导员周剑介绍说,这次齐凤雁的说法变了,说这张卡不慎丢失了。鉴于她的供述前后矛盾,案情复杂,10月1日当天便对她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后来又因为有合伙作案的嫌疑,公安局又将拘留期限延长至30日。10月31日,公安局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未予批准。11月3日,公安局把对齐凤雁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期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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