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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说实话”被免职 申诉矛头指向县委书记
一位副科级女干部,34天被关在看守所,这样的境遇和经历让齐凤雁在身体上和精神上都遭到了很沉重的打击。她向记者表示,公安局对她经常传问审讯,最长的一次四五个小时,有一次,半夜里还对她进行了测谎,长达三个多小时。从看守所出来后,她经常精神恍惚,家里人天天陪着她。后来家里人动员她上班,说与同事在一起精神会好一些。这样,她鼓足勇气上了班。上班那天,家里人一直送她到县委大院门口。上班后,她强做笑脸,多数情况下是自己一人呆着。还未等她从这个事件中缓过劲来,又一个打击落到了她的头上。
12月6日,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决定,免去其县妇联副主席一职,并在一次会议上公开宣布了。齐凤雁说,在这之前,妇联主席、组织部门都没有找她谈过。而关于免职的理由,因为她没有去参加会议,当时不太清楚。而她所以没参加这个会,是因为她事先已打听到了免职消息。而她的丈夫王春雨通过打听得知,免职理由是“不向组织说实话”。
记者调查到的准确版本是,县纪委有个书面调查报告,报告说:“齐凤雁身为共产党员、副科级领导干部,涉嫌利用短信侮辱他人,且在全县造成较大影响。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信息是齐凤雁所发,不予立案,但齐凤雁前后所言互相矛盾,对党不够忠诚老实,不向组织说实话,不具备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要求。”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齐凤雁、王春雨觉得“忍无可忍”了。一位女同志,在县里能当上副科级干部,那是不容易的,也是很有面子的。突然职务没了,而且在他们看来是“莫须有”的理由。他们决定讨个说法,于是向省市两级纪委进行申诉,他们申诉的理由是:一是公安局搞有罪推定,而且超期羁押,刑事拘留长达34天;二是县领导干预司法。而且他们的矛头直指县委书记陈志乃。他们认为是陈书记直接插手此案,干预司法。而他们的依据是:在审讯期间,公安局领导多次向他们提起过陈书记。他们也找过陈书记要求早点放人,但遭拒绝。
而据记者了解,县里对这个案件确实很重视。县委常委会研究过这个事情。从办案力量也能看得出来。案件由公安局副局长兼刑警大队长李国军和刑警大队教导员周剑直接审讯办理,局长李秀春后来也亲自审问了齐庚伟和齐凤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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