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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9月28日)上午10时15分,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周长征和妻子阳女士呆呆地望着法庭上方那神圣的天平,久久不能挪步,无声的泪水顺着脸庞滑落。阳女士手里,紧拽着审判长刚刚宣布过的判决书,法院判令未经审批擅自开办小博士幼儿园的张某与陈某赔偿周豪父母共计193531.17元。
趴睡引出一起特殊的幼儿猝死案
2006年11月9日10时许,阳女士送2岁零5个月的儿子周豪到文化路上的小博士幼儿园上学。下午4时许,阳女士接到幼儿园老师打来的电话,说周豪出事了。
周豪的班主任程小丽事发后向警方这样介绍:“周豪被他妈妈送来时,一直在哭,孩子年龄不够,每次送来时都要哭上一阵。”当天吃完午饭后,其他小朋友开始午睡,老师把周豪抱到床上。“周豪自己趴在床上,我给他盖上被子,一直轻轻拍着他的背哄他睡。当时他抓着头发,头上出了很多汗,睡着时快下午1点了,我看了看,没敢打扰他。”程说。14时50分左右,程老师开始叫小朋友们起床,看周豪还在睡,就没叫他。
16时,小孩开始吃饭,这时周豪仍没起来,程老师把手放到他鼻子下,感到没有气了。
争辩 小博士幼儿园到底有没有过错
金水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与陈某二被告系夫妻关系,小博士幼儿园系二被告共同开办、共同经营,该幼儿园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其聘用老师无相关资质证书。
周长征说,他近39岁才有了这个儿子,老家在湖南新化县的他,为了生活四处奔波。
在法庭上,坐在原告席上,阳女士夫妇认为,在14时50分,老师如果像叫醒其他孩子一样叫醒周豪,他可能就不会出事。而且,睡觉时周豪一直在哭,在这种情况下,老师更不应该让他趴着睡。正是这两个失误,导致了周豪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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