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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郑州市民一对70多岁的夫妇将小女儿诉至法院,要求小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800元,并一月回家探望两次。法院一审支持了他们的请求。二审法官说服他们的女儿服从了一审判决。

漫画作者:王伟宾
作为子女,应该常回家看望父母,但如果子女不这么做该咋办?昨日,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后,郑州市民张丽萍(化名)每月除向父母支付200元赡养费外,还必须两次回家探望父母。
父母告女儿要她“常回家看看”
郑州市民张新年(化名)夫妇都已经70多岁了,膝下共有4个子女,张丽萍是他们最小的女儿。
张新年的老伴身体虚弱,长年有病,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十分困难。但除张丽萍外,其他几个子女还比较孝顺,经常回家看望老人,并不时在经济上给老人们一定的资助。
但是小女儿张丽萍因为琐事对父母有些不满,自2002年起就对父母不管不问,从来不回家探望老人。张新年夫妇一怒之下,将小女儿诉至法院,要求小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800元,并每半月回家探望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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