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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尹某,在其女友刘某遭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江某猥亵后,便鼓励女友诉诸法律。江某被抓后,他的妻子、罗山县某珠宝行老板汪某向巡警情侣跪求谅解,称愿意赔偿刘某所受损失,双方遂以58万元赔付“私了”。
但随后,汪某向检察机关指控尹、刘情侣借警察身份敲诈勒索,58万元系她被迫支付。罗山县检察机关立案后,将尹、刘批准逮捕;刘某再次指控江某,江某再度被批捕。今年11月,江某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一审被判处拘役5个月,而尹、刘二人目前仍被拘押(据办案人员介绍,案发前,尹某与干个体服装生意的刘某已同居,二人婚期定在明年5月)。昨日记者获悉,公安机关对尹某、刘某一案已侦查终结,该案已被移送河区检察院,但对双方58万元的“私了”行为究竟该定性为敲诈勒索,还是定性为调解赔偿,检控机关意见不一。
“这是场噩梦。”昨日,尹某的父亲满怀委屈地告诉记者,他的儿子一直是家里的骄傲,而现在却突然出了这么一件事,他不得不到处奔波,为儿子和儿子的女友讨个公道。
根据尹家提供的情况和记者此前从检方获悉的内容,记者了解到该案案情:今年6月的一天,江某约刘某出来玩,将其带到信阳市某茶楼,两人单独在一个包厢里喝茶,江某突然对漂亮的刘某起意,欲扒刘某的衣服企图强暴刘某,遭到刘某拒绝和激烈反抗。挣脱后,刘某乘车赶回罗山将此事告诉了在罗山县公安局当警察的男友尹某。尹某很生气让刘某报案。今年6月28日,江某被刑拘,接着被批捕。
江某被批捕,其妻汪某心急如焚,她想到了“私了”。今年7月初的一天,汪某带着孩子,买了烟酒来到尹家,跪在刘某和尹某的面前请求他们谅解,但二人没有同意。在中间人的一再说和下,一份“交易”浮出水面:汪某赔偿刘某各种损失和补偿共计60万元,刘某撤回指控或者谅解江某,双方“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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