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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晓辉扮鬼脸。
入室灭门抢劫340元
从2005年4月27日在山东老家作案开始,到2006年9月20日在珠海落网,李春和魏晓辉及其同伙,在山东、河南、安徽、广东的多个地方,用相似的方法,用电话线、锤子或者匕首等工具抢劫16起,杀死8人。 这8人中还包括一家三口,河南省信阳市的李本刚和妻子陈华,以及他们2岁的儿子李思思。2006年9月1日凌晨,家住杨店道班附近的李本刚一家四口都已入睡。李春和魏晓辉在信阳市罗山抢劫一辆出租车没抢成,在稻田里躲了半个小时以后,翻墙进入李本刚的家。
后来,一家四口唯一幸免的是9岁的长子李明。他见父母被人用铁锤打头,弟弟被人掐着脖子,都在哭喊,就吓得躺在床上不敢出声。
经过法医鉴定,李本刚和陈华系被人用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而死,2岁的李思思是被人扼颈机械性窒息死亡。
“我没有想弄死他(李思思)的。”魏晓辉对记者说。“我们本来是想去这家弄点钱,结果把他们弄醒了。那个女的还在叫喊,我们就扑上去。李春用铁锤捶男的的头,把他打得没动静了。但是旁边一个很小的小孩突然哭起来,我没办法,只好掐住小孩的脖子,李春又掐住女的脖子。直到他们死为止。”魏晓辉是这样对警方供述的。
那天晚上,他们只在李本刚家中找到了130元现金和一部银白色手机,出门时又骑走两辆单车。那部手机后来在安徽以160元的价钱卖掉。加上卖单车的50元,那天晚上的所得总共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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