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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下午3时,在定西市公安局会议室,定西市公安局和渭源县公安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2007年3月30日发生在渭源县会川镇的一起“失踪”案成功破获。
令人震惊的是,犯罪嫌疑人竟然是失踪者十几年的好朋友。因为难以承受朋友和自己的妻子长期通奸的事实,最后以做生意为由将好朋友约到自己岳父家杀害后,将尸体抛入水井之中用水泥浇注。
出去做生意杳无音讯
常国平,生于1970年4月25日,原籍系渭源县上湾乡水家窑村常家庄社,现居住在临洮县洮阳镇。
常登明,生于1966年11月8日,家住康乐县莲麓乡斜角滩村常家社。
常国平和常登明因做生意于1995年相识,并成了非常好的朋友,两人经常合伙做一些树苗、药材之类的生意。
2007年5月8日,常登明的妻子马春妹来到渭源县公安局报案称,她的丈夫于今年3月30日被常国平叫到渭源县会川镇商议贩卖树苗,不想常登明走后却突然失踪,经过多方寻找都杳无音讯,要求渭源县公安机关查处。
渭源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以“失踪案”进行调查,先后远赴新疆、宁夏、青海、兰州等地展开大量调查寻找,但始终没有结果。
省厅领导作出批示
马春妹和儿子在康乐、临洮、渭源等县多次寻找常登明,每到一个地方都如同大海捞针,没有任何线索和消息,但他们并没有放弃寻找。在实在无处寻找的时候,马春妹和儿子一边寻找一边上访,将常登明失踪的情况向甘肃省公安厅进行了反映。
马春妹反映的情况引起了省厅领导的高度重视,2007年11月13日,厅长何挺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有关领导及部门配合,立案侦查,尽快查明真相。”省厅主管刑侦的李宗峰副厅长、省厅刑警总队总队长胡义也相继做出批示,要求定西市公安局将常登明失踪案重新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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