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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用铁链子拉着男子,像遛狗一样,路人侧目。
26日下午,记者委托帖子始发论坛的一位负责人帮忙联系发帖人未果,不过,查到了发帖人的注册IP,归属地是北京网通,其个人资料显示“昵称:morisita 性别:女 注册时间:2008-02-22 12:07:54发帖:1 用户名:morisita 登录次数:5 上次登陆时间:2008-02-24 11:19:00”,同时,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一旦联系上发帖人会尽快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继续关注事态发展。 针对此事,记者还联系上了红网联动律师、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廖霄翔,他认为,如果此事属实,当事的男人与女人又没有其他可能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道德的遣责。在我国暂无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对这些“行为艺术”进行约束,仅有国家相关部门发过的一个通知,禁止在公共场所展示残暴、淫秽等有伤社会风化的行为,触犯刑律的,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记者 耿红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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