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福建)晋江打工的四川省遂宁市人唐某林因强奸亲生女儿阿娇(化名)长达四年之久,被其亲人发现后报警抓获。昨日,恶父得到应有的惩罚,被判入狱十四年六个月。
事件回顾 亲生父亲霸占女儿四年
“如果我白天是他的女儿,晚上是他的女人,你会怎么想?”2007年11月29日晚上,16岁的阿娇在晋江英林镇一条街上含泪给在江西老家的母亲阿珍打电话,说出了藏在心底四年“伤心的秘密”。
阿珍连忙叫自己姐姐从新疆赶到晋江,带阿娇到公安机关报警。父亲唐某林被抓。据悉,唐某林1972年出生,1992年9月,唐某林和妻子阿珍生下女儿阿娇。1998年,唐某林因强奸舅舅的女儿,被老家四川遂宁当地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随后,阿珍与唐某林离婚,独自到外面打工,女儿由家里老人照顾。
2003年,唐某林从监狱里出来之后,阿娇便跟他住在一起。2004年3月26日的晚上,阿娇准备睡觉,唐某林竟提出要跟她发生性关系,遭到了阿娇的拒绝。唐某林竟拿出棍子打她,吓得阿娇躲在姑父的车底下。
到了第二天晚上,阿娇正在睡觉,旁边的唐某林又开始乱摸,然后不顾女儿的反抗,强行霸占了阿娇。
之后,每当姑姑不在家时,阿娇就经常被唐某林逼着发生关系。过了一个月后,唐某林又带着阿娇回到老家,阿娇仍频频受到父亲的强行奸淫。唐某林平时还经常买一种糖给阿娇吃,可怜的她那时候不知道这“糖”竟然就是避孕药。
到了2006年2月份,唐某林带着阿娇来石狮跟别人学艺,当时阿娇和姑姑一起住。其间,唐某林也屡屡对女儿提出性要求,有几次,唐某林就带女儿到安海的一座石头山上发生关系。
2006年4月份,唐某林来到晋江英林打工,他自己住,阿娇则跟一个婶婶住在一起,但唐某林还是没放过她,经常把她叫出去发生关系。
这样一直持续到2007年11月20日一天晚上,在一个公共洗澡间里再次被父亲唐某林发泄完兽欲后,阿娇觉得自己实在忍受不了这种生活,11月29日晚上,她用公用电话给母亲打了电话……
恶父自述有时威胁有时装可怜
在接受警方审讯时,唐某林供述说,一开始他都是强迫女儿和他发生性关系,有时威胁不要她、要抛弃她,或者说自己坐牢很苦没有碰过女人,让女儿可怜他。后来女儿就慢慢没有反抗了。
昨日庭审中,唐某林对检察机关指控他在2004年至2007年底长达四年多的时间里多次强迫女儿阿娇和他发生关系的事实没有异议。
对此,晋江法院认为,唐某林违背妇女意志,多次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唐某林违背伦理道德规范,利用长辈身份,长期多次奸淫女儿,情节恶劣。
法院对唐某林予以从重处罚,以强奸罪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东南早报)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