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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金友
被称为“云南省首个标准化农贸市场”、惠及周围4万群众的昆明金亚生鲜市场,在顺利通过验收后仅6个月,便因占压规划道路红线而被规划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多方申诉无果后,市场投资方昆明金木牛商贸有限公司于近日无奈拆除了这个投资306万元建成的“样板市场”。(5月6日《中国青年报》)
这是一条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的消息。既然是“样板市场”,为什么还要拆除?而且才刚刚建成6个月?说得难听一点,这不是拿投资者和经营者耍着玩吗?
先说昆明市商务局。既然规划部门没批准,为什么还让金木牛公司“边兴建边办手续”?在“金亚市场”选址时,牵头修建的昆明市商务局领导曾会同规划、城管监察等十多个单位前来考察。2006年9月,项目确定下来后,金木牛公司按规定申报了各类手续。当年11月,其它部门审批手续都办下来了,只有规划局没有批复。在这种情况下,昆明市商务局仍要求金木牛公司在年底前开工,“边兴建边办手续”。 近些年经济建设领域一个很流行的做法,就是“先上车,后补票”。按法律学的观点,这是一种“绑架要挟”。等你发现了,查处了,我已把“生米煮成了熟饭”。这样的“绑架”成功率越高,经济秩序就会越乱。
再说昆明市规划局。既然属于“违法建筑”,为什么开工时不制止、施工时不制止、验收时不制止、营业时不制止,非得等100多家商户搬进去并营业半年之后,才站出来强令拆除?2月25日,昆明市规划局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因“建设金广路与华福路市政工程需要”,金亚市场“占压规划道路”,“属违法建设”,责令限期自行拆除。
昆明市规划局能够坚持不给这家违法建筑“补票”,应该予以肯定。但纵观他们处理这件事情的过程,明显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含糊”,二是“软弱”。当初选址时,规划局的人也参加了,但没有明确表示不妥。工程验收时,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还给其打了合格的分数。施工期间,规划局虽然也下达过“停工通知书”,但并没有“动真格的”。
还有昆明市政府。一家要建“样板市场”,另一家不同意建,当两家政府部门发生“决策矛盾”的时候,政府领导干什么去了?第一种猜测,当初建这家“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示范点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试点单位,市政府领导是同意和支持的。如果不支持,商务局的领导可能也没有这么大的胆子。第二种猜测,市领导确实不知道“金亚市场”是在没有经过规划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进行建设。直到有一天,两家的纠纷闹大了,才不得不站出来表态。但一个在眼皮底下建了一年多又开业半年的“样板市场”,却硬是没有看见,那就不仅是“消息不灵”的问题了。第三种猜测,政府领导在当“事后诸葛亮”。当初派马谡守街亭,是他们决定的,后来斩马谡,也是他们决定的。没人追究的时候,就是“样板工程”,有人追究的时候,就是“违法建筑”。只是可怜了那些开发商和经营户,白白地当了一回“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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