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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农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最新数字显示,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已累计完成32553亿元,增收760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5%。很多经济学家建议加大力度鼓励消费者支出,认为高增长的税收为减税促进内需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契机。(7月23日《国际金融报》)
近年来减税的呼声几乎没有间断过,调减甚或取消利息税、再度上调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额、增值税全面转型等等一系列税改项目频频进入公共视野。但是另一方面,近年来财政常规支出快速增加,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支出逐渐加大,财政部在本月初下发通知表示:预计明年的支出压力较大,要求各部门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是故,占国家财政收入比例超过90%的税收减税,存在着相当大的压力。这几乎就是财政政策的两难选择。
但是,如果从鼓励消费者支出、促进内需的角度看,均衡各利益相关方的分配局面、提高居民收入,或许比纠缠不清的减税争议更具现实价值和现实正义。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不尽合理长期存在。以福建省为例,今年上半年生产总值达到4534.48亿元(未经国家评估),增长13.8%,扣除价格因素,城镇居民和农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长分别为9.8%和7.8%,但近年来该省地方财政收入和企业利润增幅分别达到或超过25%和20%。即使如该省统计局官员也承认,在做大经济蛋糕的同时,个人、企业和政府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不够均衡。
再以山东省为例,规定“可按照企业效益每增长1%,职工工资增长0.2%—0.5%的比例,确定并发布企业工资随经济效益增长的最低增长比例或系数”。今年前5个月,山东省规模以上工业利润同比增幅27.2%,但一改同比增长的趋势,近日该省公布的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增长基数5年来首次出现回落。通过上述两例不难看出,个人在经济增长的蛋糕中,很多时候所分配的利益要远小于企业和政府,与GDP的增幅亦有较大差距。对于普通城市居民来讲,即使取消了利息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额上调到5000元,其所免除的税赋额度也要比初次分配中的“亏空”额度小得多。
从一定程度上说,围绕居民的钱袋子,初次分配是一个基本面,而减税与否只是一个相对的调节面。如果确乎要通过鼓励消费者支出来促进内需,首先要提高居民收入,而提高居民收入的根本路径在于良性的工资增长计划和个人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比例的增长。正如北京社科院副院长梅松指出的:减税可能直接引起国家财政收入骤减,不是提高居民收入的惟一办法,短期内不可能实现;提高居民收入并不意味着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关键是要做大国民收入这块蛋糕,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
依然以数字说话,广东省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上半年广东完成生产总值16018.01亿元,增长10.7%,增幅同比回落3.6个百分点,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增速出现2003年以来的最低水平。但是,广东省日前实施了工资倍增计划。这给我们在经济减速中提高居民收入以拉动内需,提供了有价值的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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