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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斌
炎热的夏季终于过去,美丽的秋天渐渐走近,对于全国两千余万个体工商业者来说,一个期盼已久的利好伴着令人惬意的秋风来到了。从今天起,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的联合通知决定,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此项决定,响应了近来市场与众多人士对减税的呼声。非常明显,在当下欲使中国经济坚实发展,必须让企业及各种经营主体轻装上阵。而减税减费,则是消除经济增长阻力、拉动需求的一种上佳选择。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又合称“工商管理费”。几年来,建议取消这一收费的呼声,从每年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到报章杂志的呼吁,不绝于耳。而且,北京、浙江等地已先行一步,取消了这一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全国范围内却难展开,有些地方财政甚至觊觎这笔看起来并不丰厚的收费。这样的现状下,幻想各地方高抬贵手,主动取消收费,无异于痴人说梦。所以,现在由国家层面发文统一取消,势在必行。
这项收费始自上世纪80年代,主要用于建设集贸市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费开支。20多年以后,集贸市场的投资、经营发生了重大变化,继续收取管理费的理由已不存在,这项制度成了制约个体户发展的羁绊。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的数据表明:1999年全国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2006年6月下降为2505.7万户,减少约65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87万户。究其原因,主要就是个体户的创业成本过高,1/3的税,2/3的费,“费大于税”。好在,现在这笔不合理的收费终于取消了。
但举一反三,可以发现,类似“工商管理费”这样的不合理税费还有很多。譬如,以还贷之名,已超限征收多年并为国人诟病的“高速公路费”、“过桥费”,也还在照收不误。
这种无视公众利益的事情为什么能长期存在呢?从公共选择理论的角度看,人的数量越多,就越有可能循规蹈矩。众多个体在自身权益被侵犯的情况下,一般的选择都是保持沉默,每个人都知道,去跟行政权力部门对簿公堂,“摆事实讲道理”,其成本和风险几乎全由自身承担,而可能的收益则被千万人平分。因此,大多数个体不会去干这种于己不利的事,这就是哲学家们曾经阐释过的“大众的顺从”。当前一些政府行政部门之所以仍能够征收不近情理也不太合法的税费,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这种“每个人的理性选择最后导致的集体非理性”。
那么,这种现象的根源在哪里呢?根源就在于,由于公共事务管理机制的不健全,人作为“社会共同体”成员的本性渐渐失去,加之过分注重物质利益的时代风尚的裹挟,因此都不再关心公共生活,而只顾一己私利。在这种情势下,公众对政府行政部门的有效制衡,就无从谈起了。我们看到,某些行政部门不仅在收取不合理税费,而且还能通过种种行政“规章”、“办法”谋取不当利益。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简单地去指责某些行政部门的乱收费行为,而在于如何让公众真正参与管理公共事务,监督和规范政府运作,并设计出一整套能够切实制衡行政权力的社会机制。惟此,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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