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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一年一月二十五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江青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中新社发 王发塘 摄
1951年在全国范围大张旗鼓开展的对电影《武训传》的“讨论”,是建国以后第一场思想文化领域的重大运动,堪称“开国第一文化冤案”。然而,恐怕很少有人知道当年在批判武训和陶行知的公案之内,还包含着另一桩江青和陶行知恩恩怨怨的公案。
在批判《武训传》运动中,江青走上前台
早在20世纪20年代,陶行知就是武训艰苦办学精神的崇拜者和宣传者。抗战时期在经济条件极端恶劣的情况下,为了维持设在重庆的育才学校,他又倡导新武训精神,以期战胜困难,坚持办学。他曾有一个通过文艺向社会广泛宣传武训精神的计划,内容之一即是约请田汉和安娥夫妇分写有关武训的话剧和歌剧,请孙瑜负责武训的电影。1946年7月,在反内战运动高潮期间,他因劳累过度突患脑溢血逝世。为了实现他的遗愿,孙瑜根据当年陶行知所赠有关武训材料,写成电影文学剧本,并为中国电影制片厂执导此片。1948年中影迁往台湾,孙瑜于次年2月加入昆仑电影制片厂,并继续执导拍摄为昆仑厂买下的《武训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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