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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秀娟
国务院常务会议11月28日原则通过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市场期待已久的“两税合一”明年1月1日正式实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33%降到了25%,而且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为20%,对高新技术企业设定了15%的优惠税率等。这一消息,让众多企业为之振奋。
距离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施行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一关系到企业自身利益的新法规,引起了各界的关注。这一新法规的实施将会对我省经济发展、税收收入产生深远的影响。
近日,记者采访了有关人士,大家一致认为,新企业所得税法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内资企业将普遍受益,外资企业因为有税收优惠过渡期,也暂时不会受到税率提高的影响。可以预期,这部法律在未来的实施,所释放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将远远不止减让几个百分点的税率问题。
上市公司整体受益
“上市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来办事,不能享受税收上的减免优惠,所以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由于税率总体降低,上市公司将成为最大受益群体。这是在外汇储备居高不下、外资纷涌进入中国的背景下,对内资企业的一种保护。”姜钟律师事务所姜钟主任向记者解释说。
新企业所得税法明年生效后,上市公司中大部分企业的所得税税收负担将明显下降。据测算,所得税率下调至25%,将提升上市公司盈利6%。同时,《条例》规定居民企业投资上市公司流通股超过2年将免税,这将鼓励长期持有,对平抑股市短期波动有积极作用。专家分析,这很明显是鼓励企业长期持有上市流通股票,限制短期操作。对稳定我国股市、消除泡沫将起到一定作用。
分析人士认为,由于企业所得税税率下调,行业净利润将平均增加5%-8%。从名义税率的调整来看,银行、饮料(尤其是白酒)、通信、钢铁、煤炭、造纸、石化、商贸、房地产等实际税负高于25%的行业,其税负在新税法下的下降空间较大,并将带来税后利润的大幅增长;而造纸、电力、医药生物、纺织服装、汽车、家电、机械设备、电子元器件等税负接近或低于25%的行业,将难以从名义税率的调整中受益。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带来的税后净利增加是“一次性”利好,并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构成重大影响。这些利好因素部分已经被提前消化。就长期而言,投资者仍应将注意力集中在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方面,积极关注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成长性。
金融业成最大赢家
虽然新企业所得税对各行业均有一定的影响,但分析人士表示,对银行业的影响可能最大。
不久前,在由国内有影响力的证券研究人员选出的2008年20只“牛股”中,银行股占了8席,其理由之一就是“两税合一”带来的收益。“与其他行业相比,所得税改革将保持银行股的估值吸引力。与其他行业相比,银行业的业绩增长更有保障。而在前期调整中,银行股的抗跌性已有所显现,这都为投资者提供了信心。”我省证券业人士表示。
整体来看,2008年以后,受益于“两税合一”和工资税前抵扣优惠,各家银行的有效税率都将明显降低。据分析,营业税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上市银行净利润将提升约5%;所得税每降低1个百分点,其净利润将增加约1.5%;若两税并轨后的统一税率为25%,则银行等金融企业的所得税将降低8个百分点,对净利润的总影响为增加12%。据此测算,工商银行明年到2010年的业绩将较原预测上调约15.5%,中国银行同期业绩将比原预测上调约17%。
企业创新大有作为
“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无悬念地成为新税收优惠的重要原则之一。正是基于这样的方向,原先的企业所得税以区域优惠为主的格局,转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格局的变化意味着相关内容的变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15%低税率优惠扩大到全国范围;企业研发费用实行加计扣除等。
记者注意到,在明年1月1日开始的具体实施中,企业科研费用支出的税前扣除比例也有了细化。显然,对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准予当年税前列支,或允许对当年新增的研究开发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税额扣除,其实是政府对企业科技投入的成本和风险的合理分担。而这种分担,其理论依据在于,企业科技创新成果尽管在权利归属上为企业所有,但技术创新成果的正外部性很强。因此,税收政策的优惠性不仅体现在总体税负上,还体现为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运营环节里。
“实施条例的原则通过,让包括外企在内的所有企业沉静下来,仔细对照条条框框,寻找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空间。只有发展高新技术,把节能减排等新理念应用于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才能享受到新法的优惠与照顾,仅从这个角度看,企业重视、研究新企业所得税法目前还只是一个开始。”张家口开发区地税局税务干部董先生认为。
在河北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孟华兴看来,“如此多的税收政策利好集中于高新技术企业,正是在体现着国家鲜明的战略意图:利用所得税改革为强大的助推剂,实实在在地促进企业提高整体科技水平,培养企业的创新能力,从而推动创新型国家的早日实现。”
微利小企业获扶持
“这对我们这种年利润才几万元的小公司来说,绝对是个利好消息,根据新税法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型微利企业可获得20%的照顾性税率。而之前实行的是33%的税率。”省工商联有关人员说。
新税法中将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税率统一调整到20%,相比现行“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的规定,那些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税率则上升了2个百分点。显然,此次税率改革体现了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照顾扶持,但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国家对促进企业产业调整,提高盈利水平的引导。
对于企业普遍关注的税前扣除的问题,实施条例也进行了相应的细化,广告和宣传费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或者销售收入的15%,而且取消了对档次和行业的划分。此外,当年没有完全税前扣除广告费用可以往后无限结转;企业购买安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扣除,当年扣除不了的话可以往后结转5年。
链接 两税合并大事记
2000年,财政部着手调研两税合一的可能性。
2004年8月,财政部、国税总局将两税合并的草案提交国务院。
2006年12月24日,企业所得税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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