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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凤环 张俊琴 实习生马红云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一周年了,合作社管理到底怎样?该法的实施如何影响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究竟能给生产经营者带来哪些好处?参社农民还有什么期待?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对巨鹿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调查采访。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7月1日实施。这部法出台后运行得怎样?记者走进我省较早发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巨鹿县进行了探寻。
在合作中求共赢
枸杞、红杏、银花、小杂粮是巨鹿四大特色产业,种植面积达到32万余亩。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传统产销模式,丰富的农业资源优势并没有转化为农民的增收优势。
如何改变小农户在大市场竞争中所处的“弱势”地位,化解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双增”难题?2005年,巨鹿县堤村乡堤村集村在村党支部的带动下,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成立了金银花合作社,现已发展社员182户。合作社邀请县农业局农业技师举办培训班,现场讲解修剪技术,并以合作组织的名义与外地客商接洽,减少了中间环节。今年,合作社收购社员鲜银花价格达到20元/千克,比其他地方高出4元/千克,按每亩600千克计算,农民每亩多增加收入2400元。
堤村集村金银花合作社的发展过程只是巨鹿农村新型合作社推进过程的一个缩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前,全县建起了以金银花、枸杞、杏等为依托的优势主导产业型合作社,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为统领的企业带动型合作社,以提供农资、技能服务为主的生产服务型合作社等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26个,其中,涉农专业合作社(协会)63家。
合作社的建立及规范运行,提高了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进而促进了农民增收。堤村乡纪寨村成立了杏、枸杞特色农产品销售合作社以后,组织会员向大企业销售和网上代销,拓宽了产品销路,价格比市场价高30%左右。
目前,该县50%的村创建了合作社。合作社通过订单等多种形式,与全县1/3的农户联在一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实现了合作社与农户的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在“大船”上同舟共济
合作社把一盘散沙的农民凝聚起来,形成一个崭新的市场主体,正一步步改变着巨鹿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巨鹿发展规模农业、品牌农业、绿色农业和效益农业的主导力量。”巨鹿县农业局局长阎洪锐这样为合作社进行“角色定位”。
阎洪锐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一年来,巨鹿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当地特色产业,多主体创办,发展迅速,社团规模不断壮大、服务范围日益广泛。大多合作社由过去单纯的技术咨询、服务,向组织供应农资、加工、运输、储藏、销售等全方位服务转变,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发展格局。
“合作社就是一条大船。面对风高浪急的市场经济大潮,大家同舟共济。”阎洪锐打了一个形象的比方。实际上,有了生产、销售、农业生产资料购买等环节的高度组织化,大家牢牢抱成团,变弱势为强势,这条“大船”就顺水顺风多了。过去巨鹿的小米、绿豆等杂粮在市场上没什么知名度,而且生产与消费是脱节的,农民并不关心杂粮的质量如何。自名相杂粮合作社成立后,与省农科院所联合,成功引进了夏谷优良品种,建立了优质杂交谷子示范基地,实行标准化生产,用什么肥、打什么药,什么时候下种、什么时候收割,都有严格规定,从根本上确保了产品品质。合作社还给本地产的小杂粮注册了“名相”商标,建起了杂粮加工厂。“名相”杂粮也成功打入郑州、石家庄、北京、天津等地市场,价格比一般杂粮至少高出10%以上。
据统计,合作社法实施后,巨鹿县新注册的专业合作社有12家,总数达到75个,拥有会员380人,联系农户2.4万多户,涉及枸杞、红杏、银花、杂粮、棉花、养殖等多个行业。如今,全县参加合作社的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960元,增收家庭3万多户、7万多人。
“放大的农民”离不开政府引导
合作社是“放大的农民”。记者在巨鹿听到的这个贴切的比喻,道出了发展合作社的根本宗旨。在巨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成为全县的共识。
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伊始到现在,巨鹿经历了鼓励建社、逐步规范再到发展提高3个阶段,当地政府发挥着不可或缺的推动和导向作用。起步阶段,该县按照“
因村制宜、按需组建”的原则,在组建模式上做到放活基层,引导农村经济能人牵头发展一批、鼓励农村基层组织一批、依靠龙头企业带动一批、支持涉农部门和农技推广机构领办一批、依托特色产业组建一批,在组织方式上做到了因地制宜,灵活多样。
巨鹿政府部门对于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是从资金、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他们借助全省整合农业财政资金发展中药材项目试点县的优势,确定了14个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对合作社(协会)开展加工生产的给予新上设备50%的资金支持或全额贴息支持,已累计扶持资金300多万元。扶持发展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引种金银花等优质苗种,通过合作组织实行统一标准化种植,提高了农产品品质。县联社、农行出台了专门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信贷政策,降低门槛,开展了农户联保贷款,每年为合作社累放贷款3000多万元以上,推动了合作社快速发展。
“做大合作社规模,是今后农业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国家农业扶持资金、农业建设项目将优先安排合作社。”巨鹿县有关领导表示,要实现这个目标,政府要做的事情还很多。许多合作社理事长希望,国家在财政投入、信贷、保险、税收等也能向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面倾斜。
合作社成为聚合农民的主体力量,在抵御市场风险、推动诚信建设,稳定市场价格、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省供销社监事会副主任、省“农合联”协会负责人程桂秋分析认为,巨鹿的实践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我省农村经济组织形式和农业生产关系变革的方向: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了由自由发起向有序引导、由数量增长向规模质量扩张、由分散经营向横向联合纵向深入三大转变。截至目前,全省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有4900多个,辐射带动480多万农户,比一般农户多增收20%以上。
加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是省供销合作社、“农合联”的重要任务。目前,全省大部分合作组织规模小、实力弱,服务带动功能还不强。程桂秋表示,今后要继续大力推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要加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年底前完成注册登记的要达到80%以上。到2010年,争取特色产业突出的乡村基本上“村村建社”,生产经营大户基本上“户户入社”,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基本上“企企联社”。各地将提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培训服务,并积极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国内外农产品的各种展示和展销活动,帮助他们开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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