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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首次全面地提出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为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特别是在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的新形势下,《若干意见》的出台,更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协会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为行业协会拓展职能,改革体制机制,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和规范管理,完善促进协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出了具体部署。 行业协会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若干意见》精神实质,把握良好机遇,加快协会的改革和发展。
省建筑业协会会长 李耀明
把握机遇 规范发展 我们要按照《若干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建筑业和行业协会工作的实际,认真制定发展规划和目标。 《若干意见》为行业协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使我们更多了一份责任。我们要本着创新、务实的原则,把工作重点放在为行业、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维护行业利益与权益上;要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及其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做好双向服务,走市场服务型创新型发展之路。
省现代物流协会会长 鲁泽
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为了加快推进我省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2005年省政府以冀政【2005】1号文件印发了《河北省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及其实施意见》。由此可见,我国各级政府已经把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做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重要位置。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政府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协会正在发挥着积极的、重要的作用。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办发【2007】36号文件精神,用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为加快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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