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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经联(省经团联)副会长、秘书长 鲁俊芳
行业协会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往国家有关行业协会的文件都重在指导登记和注册,而《若干意见》首次着眼行业协会的规范、促进和发展。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的高度重视。《若干意见》总结了我国协会工作经验,借鉴了国外先进做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规范性、前瞻性和创新性。可以说,《若干意见》的颁布与实施,适应了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 第一,指导思想和目标明确。《若干意见》针对目前我国行业协会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措施不配套,管理体制不完善,行业协会的结构不合理、作用不突出、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改进监管、强化自律,完善政策、加强建设等措施;提出了坚持市场化方向、坚持政会分开、坚持统筹协调、坚持依法监管的总体要求;明确了逐步建立体制完善、结构合理、行为规范、法制健全的行业协会体系的发展目标。 第二,突出行业协会职能定位。《若干意见》明确了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履行好服务企业的宗旨、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四项基本职能。要求政府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把适宜于行业协会行使的职能委托或转移给行业协会;在出台涉及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前,应主动听取征求有关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三,改革行业协会管理体制。《若干意见》要求改革和完善对行业协会的监管方式,逐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管体制,选择若干城市进行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若干意见》要求行业协会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彻底分开。行业协会使用的国有资产要明确产权归属并按照有关规定划归行业协会使用和管理。建立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制度等。《若干意见》还要求加快建立行业协会的评估机制和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行业协会之间可通过适度竞争提高服务质量等。 第四,大力推进协会组织建设。《若干意见》要求行业协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收费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对外交流管理;《若干意见》要求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组织体系、规范自身运行机制等措施,加强对行业协会的培育发展、规范管理和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第五,大力推进政策环境建设。《若干意见》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要总结经验,并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做法,做好立法调研和法律法规起草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若干意见》要求落实行业协会的社会保障制度,工作人员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若干意见》要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协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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