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贯彻国办发[2007]36号文件精神 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
本报讯(记者李莉 通讯员李净) 6月13日,省工经联(省经团联)召开部分行业协会会长(秘书长)参加的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座谈会。省工经联(省经团联)副会长、秘书长鲁俊芳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现代物流、信息产业与信息化、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农业产业、现代经营管理等行业协会和省商联、进出口商会、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负责人,省发改委产业政策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上,与会同志认真学习国办发[2007]36号文件,结合实际,畅谈了学习心得和体会。 大家认为,《若干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为实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做出的重大决策。大家指出,《若干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分析了我国行业协会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对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若干意见》对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行业协会商会的探索和实践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总结,集各地协会发展经验之大成,她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指导实践,代表了对我国行业协会工作发展规律认识的最新成果。《若干意见》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若干意见》的贯彻实施,必将对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 会上,与会同志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指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行业协会工作,特别是2005年省政府印发《关于河北省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及其实施意见》,召开了全省行业协会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做法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实践性,同国办发[2007]36号文件精神完全一致,我省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方向是完全正确的。《若干意见》的贯彻实施,必将对我省深化行业协会改革提供新的推动力和新的发展契机。 会议认为,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贯彻落实《若干意见》需要政府及其部门,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以及行业协会自身等方面的共同努力,为之奋斗。大家决心今后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若干意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创造性开展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扎实搞好双向服务,把我省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全面推向前进。 现将省工经联(省经团联)副会长、秘书长鲁俊芳讲话(节选)和各行业协会负责人发言(摘要)刊登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