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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共分十二个部分。其中有关社会组织的论述有:
在第五部分“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第(六)项“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中指出“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在第六部分“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第(五)项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中指出“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
在第八部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第(六)项“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中指出“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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