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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法,基本没有看过《史记》、《资治通鉴》,这样的设问并非杞人忧天。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存在和发展的精神支柱。一个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民族,不仅需要有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物质生产等方面形成的物质力量强大,还需要有思想独立、精神养育、文化陶冶等方面所形成的精神力量强大,正如梁启超所说:“凡一国之能立于世界,必有其国民独具之特质,上至道德法律,下至风俗习惯文学美术,皆有一种独立之精神。祖父传之,子孙继之,然后群乃结,国乃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能想象一个精神衰落的民族会是一个强大的民族;不能想象一个不能构成自己核心精神内核的民族会是一个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民族。
同是那位边防团长,还告诉我一件事情。他指着黑龙江畔的3号界碑说:界碑上的国徽经常丢失。我奇怪地问:国徽怎么会丢呢?他说:国徽是铅做的,被人偷去卖钱了;发现国徽不见了,做一个再镶嵌上去,几天稍不注意,又丢了。
我当时觉得无言以对,后来觉得无地自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必须要有一些不能亵渎的神圣之物,必须要有一些只能供奉的精神图腾。如果连国旗、国歌、国徽这些物化的民族精神象征都不能令我们产生敬畏,产生为维护其之纯洁而英勇奋斗的冲动,这样的民族,还怎么去面对别人的威胁,怎么去谈自身的安全?
自尊·自信·自强
一个失去自尊的民族,能不能维护自己的安全?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在公园门口悬挂“华人与狗不许入内”告示的时代,在国民被称为“东亚病夫”的时代,失去自尊的同时失去安全从而任人宰割的切肤之痛,今天也没有从中国人的记忆中消失。当大清王朝被迫签订一个又一个不平等条约之时,一些官员不以割地赔款为耻,反以未让列强使者走正门、而让他们走了太监和佣人使用的偏门为乐,除了十足的“阿Q精神”之外,还谈得上半点民族自尊、谈得上以民族自尊维护民族安全吗?
这反倒从另一个侧面揭示:民族自尊从来不是养尊处优中的自我欣赏、自我陶醉与自我炫耀,而往往是在民族命运经受大挫折、前进之途充满大艰难、生命集合体面临大苦难时期的精神历练与展示。对弱小民族来说,这种历练和展示显得尤为严酷。
公元70年,罗马大军攻占耶路撒冷,大肆杀戮,幸存的犹太男女逃到地势险峻的马萨达城堡坚守。该城堡有储存的粮食和淡水,易守难攻。旋即而至的一万五千罗马军队,对坚守在里面的人们——包括妇女儿童在内为967人——整整围攻三年。公元73年4月15日马萨达陷落前夕,犹太人决定集体自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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