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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16日电(记者裴闯 季明)在中国,要当好一名官员,“难度系数”正越来越大。
不但单凭喝茶、看报来打发时日的“庸吏”和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的“贪官”们日子越来越“难过”,就算是一些兢兢业业真想有所作为的官员,也不是很容易就能做到的。
中共十六大以来,随着党纪国法对各级官员全方位的约束日益严格,随着对干部的选拔、管理措施的完善和加强,随着政治透明度的加大,很多官员都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2003年,中国卫生部长和北京市长等上百位中央与地方官员因为防治非典不力而受到惩处,开创中国在突发灾害事件中大范围处分失职官员的先河。在职责内惹出了麻烦,但可以“豁免”的情况,如今更是成了旧皇历。
今年5、6月份,山西省发生了震惊海内外的“黑砖窑”事件,9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因为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以及个别党员干部参与“黑砖窑”承包管理等严重问题,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在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山西省省长于幼军还代表省政府作了深刻检查。
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执政能力”概念,指出要着重提高政府和官员五个方面的能力。如今,包括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等已成为衡量各级官员“执政能力”的重要指标。在一些政府机关,官员们被要求具备决策力、发展力、执行力、服务力、应变力、创新力等现代综合能力,仅仅“人好”,已不能当一名好官。
裁汰庸吏、提高行政效能已成为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以监察部在浦东新区进行的改革试点为例,行政效能投诉、行政首长问责、行政效能评估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四项制度已经启动;去年浦东新区对13起行政过错案件启动问责程序,相关责任人和行政负责人受到责任追究。
重庆市是中国最早建立行政首长问责制的省级行政区,自2004年以来,重庆市先后启动50次,98名官员受到问责。重庆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殿勋说,建立行政首长问责制就是要从机制上着力解决政府机关决策失误、治政失当、权力失控、政令失畅和行为失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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