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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确保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外向型企业用地
■ 暂有困难者可在允许范围内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
■ 农业结构调整项目如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占用耕地
本报讯(记者杨冰 通讯员李永利 李建永)日前从秦皇岛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对全民创业用地给予适当优先,优先确保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看好、外向型、集约型企业用地。
对有经济实力的创业者,可按规定一次性办理出让土地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对暂时资金调度有困难的创业者,在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以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创业者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企业进行联营或入股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或者租赁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兴办企业,以减轻企业创办时在土地上一次性投入的压力。
对列入省以上重点的创业项目用地,保证“绿色通道”的畅通。如果属国家、省批准的大型线性工程的桥梁、涵洞、隧道等控制性工程和特别急需施工的,经批准可以先行开工。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调整方案与用地卷可一同报批。对于创业者引进外资项目,手续暂不齐备,根据项目情况,土地主管部门可先予承诺,保证用地供应,不影响其他手续的办理和项目的建设开发。
积极扶持创业者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凡发展规模经营,养殖家禽家畜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需占用农用地的,只要不破坏耕作层、不改变农用地性质、不建永久性建筑物,项目发展结束后及时拆除简易棚舍、恢复耕作条件的,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可以占用耕地发展农业结构调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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