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门诊慢性病等项目将优先纳入医保支付管理

来源: 河北日报  
2021-02-08 08: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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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省医保局印发《河北省“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线下线上医保政策将保持一致,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等有复诊需求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复诊项目将优先纳入医保支付管理。

  按照该管理办法,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主要实行政府调节,由省级管理。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制定和调整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上限,公立医疗机构按不超过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公布的最高价格收取费用。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满足个性化、高层次需求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以及向国外、境外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应落实特需医疗规模控制要求,实行市场调节价。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可实行市场调节价。签订相关协议的互联网医疗机构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经审核备案后纳入医保支付。“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原则上开展3个月后,可申请备案纳入医保支付管理,并保持线下线上医保政策一致。线下医疗服务项目与对应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执行相同的医保目录、医保支付类别和医保支付病种,且执行相应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价格。为提升慢性病等患者就医购药便利性,将优先保障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等有复诊需求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复诊项目纳入医保支付管理。(河北日报记者 霍相博)

关键词:门诊慢性病,医保支付 责任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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