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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5日讯(记者张祝钦 张铭贤)为贯彻落实省委七届三次全会关于节能减排选择重点县(市、区)和大中型企业重点推进的精神,我省已基本确定了30个重点县(市、区)和30个重点企业(简称“双三十”),向即将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做出“十一五”节能减排承诺,并实行省直接考核。今天下午,省政府召开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动员会,部署今后三年节能减排工作,标志着我省节能减排“双三十”工程正式启动。
据介绍,“双三十”单位经省委、省政府确定后,由有关县(市、区)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在省人代会上向全体代表做出承诺。省委、省政府成立“双三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对“双三十”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季度一调度,每半年一通报,每年度一考核。省政府每年向省人大报告“双三十”节能减排工作。考核主要从节能减排项目落实、目标完成进展、环境质量改善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细则及计分方法由省“双三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完成目标和未完成目标三个档次。优秀档次从完成目标的县(市、区)和企业中按得分排名取5-8名。完成目标是指目标要求全部完成或基本完成,未完成目标是指目标完成情况有明显缺陷。
考核结果由省委、省政府发通报,纳入对“双三十”各县(市、区)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评价体系,评优创先实行“一票否决”,并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年度考核优秀的,由省委、省政府授予“河北省节能减排工作优秀单位”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三年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为优秀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可做为提拔对象重点考虑;考核为未完成目标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责令引咎辞职,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就地免职,民营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副省长张和在会上就此项工作讲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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