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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撤销药品零售企业GSP证书67个

来源: 河北日报  
2019-08-23 21: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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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河北省药监局获悉,该局以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为导向,紧盯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各类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截至8月15日,在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中,共撤销药品零售企业GSP证书67个。

  此次专项整治共开展执法检查33105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49288个,梳理排查问题19436个,开展宣传活动4046次,收回药品零售企业GSP证书43个,撤销药品零售企业GSP证书67个,吊销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17个,注销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254个,端掉黑窝点5个,查实执业药师“挂证”36个,查办案件4653起,移交39起,处罚金1239.54万元。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打击了药品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全省药品流通市场环境。

  该局公布了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十起典型案件,涉及多起无证配制及经营假药案。其中,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正定县天鹭家园住宅小区某住宅进行检查,当事人提供石家庄智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现场检查发现,在客厅及走廊堆放有若干纸箱,有的纸箱里存放有膏贴和包装盒,有的箱子装有成品膏药“消瘤膏贴”“接骨膏贴”等若干盒,房间内有液化气灶一套,熬制膏药铁锅2口,原材料60公斤。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采取扣留封存强制措施,经省药监局鉴定上述产品为假药。经调查,当事人于2018年10月份开始,购进原材料自行在锅中熬制膏贴,至今数量约500贴,均通过微信进行销售,快递发货。执法人员在唐山市古冶区林西机场道南侧集市检查发现,王某珍销售“麝香杜仲天麻丸”,外包装显示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1998)DH-29号,规格0.5g×60粒,生产厂家为山东华康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2018/11/22,经唐山市市场监管局认定,上述产品为假药。(记者马彦铭)

关键词:药品安全,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责任编辑:刘军